活动说明:
配合霹雳国际多媒体官方大陆网站【大霹雳偶动漫官方网站】开站,特别企划一系列专属活动,敬邀中国大陆地区的戏迷朋友们一同共襄盛举!首波重头戏活动之二2009大陆区霹雳布袋戏《电视木偶》外拍写真比赛,预计将于九月二十二日开放投稿收件,拍摄背景同样限定以中国大陆各地名胜景点为主题,欢迎拥有霹雳布袋戏电视木偶的大陆戏迷朋友,一起共襄盛举,拍出霹雳英雄最帅的一面!
活动日期:
- 第一阶段(收件日期)
2009年9月22日(二)12:00延长至11月30日(一)12:00止,为期二个月。
- 第二阶段(人气票选)
2009年12月1日(二)12:00至12月31日(四)12:00止,为期一个月。
- 第三阶段(结果公布)
2010年1月5日(二)12:00于大霹雳网活动页公告之。
参赛资格:
- 参加投稿者,需为大霹雳偶动漫官方网站注册会员,一个帐号(一名投稿者)最多投稿二件作品
(拍摄木偶可为同一尊,但须不同景点或同景点不同木偶)。 - 参加票选者,需为大霹雳偶动漫官方网站注册会员,一个帐号可投三票为限(不得重复投给同一件作品)。
参赛规范:
- 参赛作品之装扮者须为投稿者本人所有,不得代他人投稿参赛,并保证该投稿作品之摄影者亦同意本活动的注意事项之所有内容。
- 本活动之参赛作品限定以霹雳国际多媒体所发行之“霹雳布袋戏””之剧中角色之,非电视木偶禁止参赛(例如18寸木偶、8寸绒毛娃娃…)。
- 在不丑化、破坏角色形象的原则下(例如带有情色、暴力、暧昧等意味之表现手法),参赛者可自由发挥拍摄,
但须为可判别之布袋戏角色。 - 参赛作品之背景需为大陆各地名胜古迹,且有明显景观特点(例如万里长城、紫禁城、外滩),投稿作品说明必须以文字介绍此景点特色。
- 参赛作品需以摄影方式拍摄呈现,严禁使用任何影像合成手法修改,亦不得在作品上加注任何文字(文字说明请直接透过投稿介面表达)。
- 参赛作品规格不限使用传统或数位相机拍摄,但本活动投稿一律以“电子档”投稿,且须透过活动网站收件机制,恕不接受其他形式投稿。
投稿规格:
| 档名 | 格式 | 尺寸 | 解析度 | 大小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档名:1.JPG(供展示票选用) | 使用RGB之JPG图档 | 水平390 X 垂直 520 Pixel | 72dpi | 不得超过200K |
| 档名:2.JPG(供投票预览用) | 使用RGB之JPG图档 | 水平68 X 垂直 90 Pixel | 72dpi | 不得超过15K |